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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辽宁高考填报志愿与录取政策解读

来源:北国网-半岛晨报 2014-5-11 14:54:50

 昨天,辽宁省招考委在其官网上公布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填报志愿与录取全部予以解读。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

  关于填报志愿

  1.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

  3.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高考志愿填报工作6月下旬进行

  2014年我省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安排在6月下旬进行。考生志愿填报结束、确认后,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补报、更改志愿或者调换志愿顺序,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我省高考志愿按考试科类分文史类、理工类;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体育类(文史、理工)。

  普通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院校;专科提前批院校;本科第一批A段院校;本科第一批B段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专科(高职)院校。

  艺术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第一批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专科(高职)院校。

  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第一批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专科(高职)院校。

  军队、公安、航海类等专业及个别经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的专业列入本(专)科提前批。

 一本设5个平行志愿二本设7个平行志愿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本科第一批A、B段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二批设7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三批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专科(高职)批次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艺术类录取院校(专业)本科第一批次设1个院校志愿;第二、第三批次均设1个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专科(高职)批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

  体育类录取院校本科第一批次设2个有序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本科第二、第三批次和专科(高职)批次均设3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

  各录取院校专业志愿栏后分别设:是否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我省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在相应批次的有关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为http://www.lnzsks.com/)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各市招考办也将提供现场查询作为辅助)。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填报“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办法将另行公布。

 特殊情况录取

  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3)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团干部、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团员的应届毕业生;(4)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 (人民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降分投档

  (1)烈士子女;(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由省侨办统一开具 “三侨考生”证明信)和台湾省籍考生。

  增加10分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者;(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我省限定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项。(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按省民政厅审核的名单),录取时总分增加1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享受照顾录取资格的考生,在各录取分数段上均享受同样的待遇。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种。

  关于高校录取

  调档比例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

  各类、各批次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我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情况分别划定。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中的军队(含武警)院校招生、国防生招生、公安院校招生,除有特殊说明外,均只招男生,且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专科(高职)批次投档比例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0%进行,其他各批次(段),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高等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由学校确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在面试、政审、体能测试合格考生中,公安院校投档比例由学校确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
自主选拔院校投档提前进行

  自主选拔院校投档工作在试点高校所在批次(段)录取开始前进行。

  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列入本科第一批B段录取院校,执行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先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参加B段院校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如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计划,则在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的上述两所院校志愿实行平行投档,直到录满为止。

  定向就业计划应面向全省招生

  高等学校面向部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的定向就业计划应面向全省招生,不得指定行业、单位或局部地区生源范围招生。考生自愿填报了有关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等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高等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不得利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有关考生收取国家收费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费用。

  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前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免费教育师范专业招生,列入本科提前批,录取时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免费教育师范生录取后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记者 辛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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